10月8日,体育学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在兴隆山校区举行。会议邀请体育学院副院长王飞,党委副书记周庆华,体育学院教师代表等11人,以及体育学院8名学生代表担任评委。体育学院全体本科生参加了本次答辩会。
正式答辩之前周庆华提出“立德是根本,学习是基础,向优秀同学学习”,号召全体学生向优秀学生靠齐。
2016级卢艳瑜、韩朝阳、余金蓉、唐煜昕,2017级赵丽丹、贺清、赵日皓、李龙飞、夏彤,2018级皮彭、杜潇霖、李晋君、尹淑婷、姚昊煜等十四名答辩人分别介绍了自己丰富的大学生活,优秀的学习成绩,突出的个人魅力,以及积极的人生态度。
评委们根据十四名答辩者精彩的展示,进行了最终的投票,两轮投票后,2016级韩朝阳、余金蓉,2017级赵日皓,2018级李晋君四名同学获得2019年国家奖学金。
王飞在总结发言中对答辩人表示了赞赏和祝贺,希望在感受大家积极阳光向上之气的同时,也希望同学们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告诫同学们忘记背后、努力向前,向着标杆直跑。
本次国家奖学金答辩会,不仅肯定了优秀学生的付出和努力,让其他同学找到了学习榜样,也为学院以后良好学风的培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